寬大、流暢、清楚,這是我對ipad的第一印象。「隨時瀏覽新聞方便,隨時收EMAIL也是,尤其是照相的時候,大畫面多爽!」辦公室的年輕同事給我一一介紹各種功能,看我用得順手,還告訴我,他可以拿到最新的,不用排隊。瞧他獻寶的樣子,我就讓他訂了一台。
二十年前,為了工作需要,我特地自掏腰包到上電腦課,還等了兩個禮拜才能開課。第一次看到磁片,就像臉那麼大。
當時電腦方方正正,樣子嚴肅得很,我們還是懷疑,它有沒有比打字機更方便?即使是家裡陸陸續續開始添購電腦了,我都還曾經在出國的時候,特地買一台兄弟牌打字機,送給家族中考上大學的晚輩。
剛起步的電腦當然不能以現在的眼光來看,可是它也像網路、臉書一樣,在各方面製造風潮,成為靈感的泉源。像是以前有部片叫「神通情人夢」,不光是文藝與科幻結合,加上駭客情節,還有點MV的靈魂。
主題曲Love is love那時在台灣很紅,現在我還留著一卷不能聽的電影原聲卡帶。這一切回味起來,也不比前陣子當紅的「社群網站」差。
對某些事情我確實是很固執。像是非要用雙手把整版報紙撐起,才算看報。還是要去電影院享受大螢幕,才叫看電影。聽音樂還是非有音響不行。
然而在我拿到新玩具以後,那種隨時隨地的快感,也慢慢把我征服了。我居然也成了時下的低頭族。
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發明,我選電影,但是二十一世紀,我選平板電腦。這一大步,比人類登上月球那一大步感覺還要更真實。
我們都聽過白雪公主的故事,魔鏡應如是吧?
數位流行集散編:
資訊篇:UDN數位資訊(全方位資訊)、世界通訊展(各大品牌競逐之地)
講古篇:黑膠電影院(對電影音樂如數家珍)
偶像篇:賈伯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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