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兇手就是我自己。
週末穿著它去騎腳踏車,但跟雨天、腳踏車或路況一點關係也沒有。
只是在路上被公車濺了一身爛泥……左邊袖子留下咖啡色像大便一樣的污漬。
回家我待在浴室裡刷刷刷,狂刷表布,最後把它扔進洗衣機。
盡人事,聽天命。
結果當洗衣機蓋子一打開:悲劇。
小黃的袖子吊在洗衣袋的拉鍊外面。
半件衣服的內裡都翻出來。
網子勾住洗衣槽,還鉤破了。
最值錢的狗鐵絲被扯出一條很長的口子。
我穿狗鐵絲很多年,以前爬山,篤信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
發現它的瀟灑好用以後,什麼都要狗鐵絲。
爬山的,騎車的,旅行的......
最後乾脆全家一人一件,拍照時像穿制服。
小黃是女兒送的禮物。
我們當時不太熟,連送個禮物互相也覺得彆扭。
一開始跟她講不用了,
我太太覺得我太直接,
我卻覺得自己買的穿起來爽,但是小孩子不要浪費錢,
為此夫妻還吵了一架。
想到這裡,再看看它的疤痕,腦中浮現女兒的臉。
她送我時,煞有介事地說:
「五十歲生日快樂!
以前你的工作是你的生活,
希望以後你的生活就是你的工作。」
聽到這話是有點辛酸,
她大概也是硬擠出來的,
不過可見我在她心中是不回家的居多。
好在現在我們挺熟的。
我傳了洗壞的照片到她的LINE。
收到的回覆是:「悼小黃。」
我寫上:「一起去選件新的。」
結果收到一張饅頭人鬼臉,
下面寫:「你的還是我的?」跟著是一句安慰:「壞了就壞了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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